《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》第十三章
2018/04/26

第十三章 附则

 

第七十二条

 

本办法规定的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,不含法定节假日。

 

第七十三条

 

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。2006年12月27日印发的《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》同时废止。